李天馥(1635年~1699年),字湘北,号容斋。科举寄籍归德府永城县,合肥人,其先自黄冈徙。清初文臣。崇祯十五年(1642年),张献忠攻陷庐州府,李天馥随家人避难永城,寓居于永城赵家。顺治十四年(1657年)中举,顺治十五年(1658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历官少詹事、工部尚书、刑部尚书、兵部尚书、吏部尚书。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拜武英殿大学士。为官期间,扬清激浊,学行俱优,深受康熙器重。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去世,谥文定。著有《容斋千首诗》、《容斋诗馀》等。 ►(19篇诗文)
李容斋之艳词
据民国·李定夷《轶闻大观·第二编·卷二》记载:“李尚书容斋,文采风流,一时无两。居京师时,雅好冶游,有伶人新婚,戏为《贺新郎》词一阕云:
之子门楣异。却赢来,娇羞事业,风流经济。一向娇妆身是妾,此举差强人意。指山海,香盟粉誓。笑煞逢场花烛假,喜今尝花烛真滋味。贪美酒,恣尤殢。
个侬本作男儿戏,料无非,铅华侣伴,裙簪班辈。正自难分姑与嫂,漫道燕如兄弟。恐还是,赵家姊妹。儿女温存原自惯,愿卿卿怜妇如怜壻。今何夕,三生会。”
初见二毛
据清·王晫《今世说·卷八》记载:“毛大可(谓毛奇龄)、会侯(谓毛际可)同诣李湘北,李笑曰:不谓今日初见二毛。”
与友论音韵
据民国·易宗夔《新世说·卷一·言语》记载:毛奇龄雄辩惊人,而能佐之以经义。一日,和李因笃一同在李天馥家饮酒。论及音韵之学,李天馥说:“我少时读箕子的《麦秀歌》,恶其无韵。所以凡是遇到论韵的人,我一定会让他解释此诗为何押韵,敢请。”李因笃没能立即回答。毛奇龄说:“‘禾黍油油’者,尤也。‘不与我好’,则萧、肴、豪、尤之通也。‘好’者,尤三声也。”李天馥问:“有例证吗?”毛奇龄说:“有。《诗》云:无言不雠,无德不报。”李天馥继续请教,毛奇龄说:“《易》云: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李天馥说:“善!”李因笃这时笑道:“韵有四声,未闻三声也。”毛奇龄说:“四声起于齐周颙而沈约成之,古无有也。古人自为韵而以平、上、去三声韵互相通押,谓之三声。不读虞廷《赓歌》有‘股肱起,元首喜,百工熙’乎?不读《蔓草》诗有‘零露漙,清扬婉,适我愿’,《彤弓》诗有‘受言藏,中心贶,一朝飨’乎?”李天馥与李因笃拍掌叹服。
谨小慎微
清·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十五》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文云:“陆稼书(谓陆陇其)不晓事。当日,他上捐纳本,上发九卿议。时已依他,永不开,于振甲(谓于成龙)为总宪,也不能消除众论。而稼书毕竟要将已往选过的官,一总限年去之。予时坐次与相联,语之云:‘老先生所云已依行矣,但得永不捐纳,还少甚么?已做官人,兵兴时已藉其力。既做官,自有官评,不好的,督抚所司何事?好的,存之也无害。’稼书诧云:‘捐纳的官也有好的么?老先生不曾做外吏,有所不知,半个好的也无。’死力争之。振甲大怒,入奏。上特命伊桑阿、阿兰泰两中堂独问予。时李湘北为大司马,仓皇扯予至僻处曰:‘老弟又有祸事到了!’予问之故,湘北言其事,且为垂涕曰:‘今日要得从权方好。’予问:‘如何从权?’曰:‘须云君当初所以荐他也,只当他还好,不意今日狂悖如此,只得痛切诋之,而自认罪。’移时,两中堂出问,单坐予一人于下,似取口供者然。予对曰:‘某于覆本内已画题,原说他不是’。阿、伊问曰:‘画题不过是随众,到底汝自己主意是如何?’曰:‘陆陇其若论这个人的操守,臣今日还敢保他,但是于事务上却算不明白。这捐纳,已做官人,自有八法在。好的,不见恶迹,也难加以罪;不好的,督抚自参劾。将行不得的事条陈,又执己见,自然是有罪的人。’以此回旨。及下,李湘北云:‘如此也好,但多「他的操守,到如今臣还敢保他」数语。’予曰:‘这何妨?是实话。’渠曰:‘若照这几句说有何妨,但恐有藉端相倾者,得君语为骨子,增饰抑扬,便当不起。’予曰:‘此二中堂还可,不至此。’回旨,上亦无语。于振甲遂将稼书问死罪,减等为流,上亦寝其事,仍未革职。”
答康熙问
据清·王士祯《居易录》记载:康熙戊午(1678年),康熙来到内阁,偶问“三老五更”为何意?群臣仓卒奏对,皆未详晰。李天馥时为学士,以“老人更知三德五事”为对,本自郑康成之说。
还金闾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秋七月,永城县十里堡农民谢应明在村头捡到一个褡裢,内有黄金六百两。他循着马蹄印紧急追赶,终于赶上并将黄金与褡裢亲手交还失主。原来失主是位秀才,在十里堡村口小憩,不小心将褡裢遗失。此刻他正万分焦急,不想谢应明却及时奉上。那位秀才感激涕零,要拿出一半黄金酬谢,可谢应明坚决不受。时任内阁学士的李天馥闻知此事,深为嘉许,奏请朝廷赐予金帛,旌其乡曰“还金闾”,并于康熙三十年(1691年)立碑。碑面正楷阴刻:“经筵讲官吏部尚书李天馥康熙三十年岁次辛未孟冬谷旦为耆民谢应明立”,中间是“还金闾”三大字,碑楼檐下一横碑,小楷阴刻:“永邑东谢公应明,好善人也。康熙庚午秋七月拾遗金六百两,尽还失主。失主分半酬之,谢公一毫莫受。大学士李文定公闻其事,锡金帛,旌其乡曰还金闾。”此碑至今仍存。
至孝感天
李天馥对母亲非常孝顺。据清·韩菼《光禄大夫武英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李文定公天馥墓志铭》记载:李天馥的母亲瞿氏去世时,他扶着瞿氏的灵柩返回故乡,巢湖当时正处冬季,水涸不能通船。运载其母灵柩的船行至巢湖时,水忽涨数尺,好像专为其送丧。安葬了母亲后,李天馥在墓旁筑庐守丧三年。当地发生旱灾,李天馥筑坛祈祷,天降大雨。秋旱,发生蝗灾,他仍祈祷如前,结果蝗虫尽去。李天馥守制期间,有一对白燕栖于墓旁的小屋上,乡人认为这是被李天馥的孝行所感动,遂把李天馥守制的房子称为“白燕庐”。此事在当时被传为佳话,清人张潮《合肥李容斋相国庐墓北郊有白燕之祥同人赋诗纪事效颦寄政》诗云:“双影差池丙舍留,为谁幽独共山丘。泥衔枕块惊翻雪,尾掠波纹讶聚鸥。反哺未容乌作伴,览辉应许凤为俦。投怀好忆当年梦,燕国鸿文兆黑头。”
拜谒塾师
李天馥因母亲瞿氏病故,返回合肥服丧。服阙后,拜谒了自己幼时的塾师蔡国旭(字宾侯)。李天馥见老师皓发雪洁,德容春和,环堵萧然,几席间尚积书数尺,遂问老师还有什么要求?蔡国旭说:“君亲一理,忠孝一致。汝扬名显亲,三年庐墓,可谓孝矣。尚其佐天子理万几、赞化育,百姓休和,四方风动。吾受汝赐多矣,予何嗜好之有?”李天馥奉觞上寿,为夫子祝曰:“师禀者刚,济以温良。主敬行恕,道直而方。秋水闲云,泊乎素志。寒岩古柏,凛然义气。以引以翼,寿考维祺。展君子兮,实吾之师。”
李天馥题画
李天馥乡居之时,曾化装为游学秀才,到附近蒙馆串游,俗称“闯蒙馆”。一次,李天馥在寿县乡间看一个财主的孩子读书,财主偶得一幅《岁寒三友图》古画,备酒请县令及一位举人为之题画,李天馥也作陪。县令和举人见其衣着简陋,貌不惊人,只当是一般教蒙馆的穷秀才,不加礼重。入席时,例需互让,李天馥略无谦逊,岸然高据首座,主、客均不悦。题画时,县令遂戏请李天馥先题,李天馥并不退让,一挥而就。众人一看,画上题的是:“竹君子(喻指举人),松大夫(喻指县令),惟独老梅无称呼(以梅自比)。回首笑问松与竹,尔有和羹手段无?(用盐梅和羹之典故,表明自己身份)”县令和举人相顾惊愕,拜问姓名,始知为李天馥。
政治
为官清正
李天馥一生处世清介,履职勤慎。博闻约取,究心经世之学,凡有所见解,悉陈无隐,深受康熙倚重。为官三十余年,职务虽不断变换,但一身正气始终不变。当时的户部、吏部被人称作“利薮”,最易贪腐堕落,李天馥刚至户部,下属中就有人以“苞苴”进谒,以图巴结。李天馥严词拒绝,并警告众人:“汝曹不畏三尺法,吾在此,乃敢以身试宪?”官吏皆动色,缩手相戒。在吏部,他尤以扬清激浊为己任,驱逐黠吏,奖掖后进,吏部风气为之一清。
选拔人才
李天馥十分重视对国家优秀人才的选拔,尤其留心拔擢寒门士子,史书记载:“单门寒畯,闻声相思,惟恐其不登用。有名章迥句,辄留连叹咏不置”。经他拔擢或引荐的官吏,皆能克尽厥职。其中不少人,像御史陆陇其、参议邵嗣尧、巡抚彭鹏以及翰林李因笃、赵进美、秦松龄等,后来都成了名臣。当时的翰林侍读学士史夔赠诗云:“郎君馆阁称前辈,弟子门墙半列卿。”
恤刑爱民
李天馥在刑部任职期间,秉公执法,恤刑爱民。那时战乱尚未止息,不少无辜百姓都被株连入狱,他一一予以甄别,使许多人幸免于难。常有大狱,议者皆曰应死,李天馥察其冤,独议曰不当死,上报皇帝,使蒙冤者得以释放。
治河提议
在工部任职时,李天馥参与过黄河水利建设。当时,对治黄有两种对立主张:一种主张修筑重堤,使水出清口,不要疏浚入海口;另一种主张疏浚下游,导河水入海。他经过认真调查论证,采取了以疏浚为主的治理方针,提议停止修筑重堤,同时疏通下游河道与入海口,得到了良好的成效。
为政理念
李天馥在担任武英殿大学士的七年期间,愈加谦恭谨慎。他昼夜辛劳,据毛奇龄回忆:过去在李天馥门下时,见他以学士的身份入职政事堂,半夜就从家里出门了,那时晨鸡尚未打鸣,一直要到傍晚才能回家。……从元月至除月,几乎日日如此。”故能以德服人,将朝政治理得井井有条。
李天馥提倡“清静和平,与民休息”的制度理念,认为:“变法不如守法,想纠正弊端未必就能使弊端消除。履行已有的法律规章,并且能够尽职尽责、不失分寸,这才是用以报效国家的方法”,得到了康熙的认可。
他为官杜绝苞苴,严峻一无所私,铨政称平,可谓典范。
文学
李天馥少时聪颖,七岁能诗,从政后也依然孜孜不辍,常和王士祯、陈廷敬、叶方蔼等相唱和,诗成而好事者争传诵。并且礼贤下士,文人从游者甚众。著有诗集《容斋千首诗》。
李天馥主张诗贵高雅,《晚晴簃诗汇》谓其诗“皆以雍容渊秀出之”。他以“倡兴古学”为己任,暇日辄与二三同好“商榷风雅源流正变之旨”,据其好友王士祯记述:“二公(谓李天馥、陈廷敬)嗜好略相似,每下直日,必相聚,聚必相与研六艺之旨、穷四始五际之变,至参横日落,然后散去。”李天馥博览群书,诗歌取材浩博、笔力沉着,叙事抒情,各体兼擅,尤工古体排律。
他的四言诗典雅渊秀,时人谓其“深造吉甫之清风、彭泽之逸韵”;五七言古体则师法杜甫之排宕、韩愈之佶曲。清人毛奇龄评曰:“五言超逸鸿博,直追汉魏”、“七言以太白古乐府之学,兼少陵、昌黎、长吉、义山之长”;五七近体,格律精严,神韵洒落,识者谓“在王、杜伯仲间”。
李天馥的山水田园诗大多意境高远、清新可诵。在写景的同时,不少诗作也饱含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和乐观的生活态度,表现出自己的闲适生活和恬静心情。如描写农村丰收景象的“西畴初稔各嬉嬉”、“绣亩云晴收早菽,䇹棚阴满试香糜”(《新稔志喜》),描写郊原风光的“西风野甸收禾晚,落日荒原出猎遐。极目苍凉村聚少,断烟衰草满天涯”(《浮槎山》)、“云间梵宇疏钟远,山下人家晚稻香。却悔数年游宦拙,等闲留滞负秋光”(《九日游蜀山》),思念故乡山水的“巢湖又别误华簪,湖上青山梦里酣。三月鲥鱼九月橘,令人那不忆江南”(《偶忆巢湖》)等等,或描绘园景,或摹写山川,皆浑然天成,而无刻画之迹。李天馥也写词。他曾辑《古宫词》百首,人称其为董鄂妃而作,因有所避忌,流传不广。他的《容斋诗馀》则以小令短调为多,清人曹溶评曰:“天然之句,冲口而出,虽老师宿禅,多所缩舌也”,又谓其能兼擅诸家之长。
幼年家世
明崇祯八年(1635年)正月二十四日,李天馥出生于庐州府合肥县,先世自湖广黄冈迁庐州合肥。始祖李英,黄冈人,明洪武初以军功授世袭敕命,卒于袁州卫管军百户任上。三世祖李良,始授世袭庐州卫左所百户之职,从此居合肥,传至天馥,已历七代。其父李万化,初补诸生,寻袭卫职,清初以都司督上江漕务,爱宾游,重然诺,生子三,天馥为长。李母瞿氏怀李天馥时,恰值张献忠率部第一次围攻庐州。孤城被围七日,庐州城内的百姓无不惶恐,瞿氏却从容不迫,综理家事,一如平昔。城池即将被攻陷时,瞿氏还倚着井栏,挽绠趺坐,惟以义命自安。邻居有人感到惊讶,问她怎能如此镇定?瞿氏曰:“遇贼即死,何惧为!” 不久,庐州知府吴大朴采用火攻方式击退敌人,张献忠的首次围攻才未能得逞。起义军退后,李天馥出生。
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天馥七岁。张献忠第二次围攻庐州,这次,庐州城被攻陷。李天馥随父母逃难他乡,辗转于巢县、瓜步、京口、锡山、吴阊之间。虽颠沛流离,依然坚持每日读书。据清·张玉书《张文贞集·诰封一品夫人李母瞿太夫人墓志铭》记载:“僦居稍定,太夫人即口授先生书,无虚日。”后与家人寓居于永城县世交赵舜城家,因入永城籍。
李天馥少时聪颖,七岁能诗,称神童。母亲瞿氏曾告诫他:“遭时多艰,门祚渐衰,兴宗之寄,属望在子。”李天馥每述此语,就呜咽流涕。 [7] 顺治初年,清廷重视漕运,李天馥的父亲李万化以都佥转输上江各卫,鞭算驰驱,弗遑家食。瞿氏内外倚办,躬亲操作,尤以教子为急务,常对孩子说:“汝父勤劬王事,旷岁一归,父道、师道交属吾职,吾安敢以一母道塞责乎?”所以尽管转徙艰辛,仍严格监督孩子读书。李天馥天资高迈,学习勤苦,日诵数万言,有时直到丙夜(三更时分)也不休息。每一为文,辄冠侪偶。
仕途生涯
科举及第
顺治十四年(1657年),李天馥以河南永城卫籍举乡试,时年二十三。据《光绪南皮县志·卷十三·艺文志·科场特识记》记载:顺治十四年,李天馥参加丁酉科乡试,南皮人刘深(字海若,顺治乙未进士)为江南同考官,“阅文数日无一荐卷,主司促之,先生乃袖出一卷曰:某房只此一卷可中,文甚名贵,将来必作太平宰相,馀俱不堪,自以过少,故尔迟迟。主司取视之,卷诚佳,顾先生曰:大舜作乐,一夔足矣,桃李何以多为?遂取入榜中,及拆号,乃合淝相公李文定公天馥也。后文定名位勋业,一如先生言,至今邑中人皆能道其事。”另据《清史稿·丁澎传》记载:“(丁澎)尝典河南乡试,得一卷奇之。同考请置之乙,澎曰:此名士也!榜发,乃庐阳李天馥,出语人曰:吾以世目衡文,几失此士!”
顺治十五年(1658年)成进士,名次为三甲一百零九名。改翰林院庶吉士。
顺治十八年(1661年),散馆授检讨。同年冬,嫡母(其父原配妻子,非其生母)张氏病故,回乡守孝。服除,补原官。
康熙七年(1668年),父亲李万化去世,丁父忧。十年(1671年),服阙,补原官。
康熙十一年(1672年),充顺天武乡试副考官。寻迁国子监司业,迎生母瞿太夫人赴京。晋翰林院侍讲。
康熙十四年(1675年),擢侍讲学士。
康熙十五年(1676年)正月,转侍读学士。十月,充日讲起居注官。十二月,升詹事府少詹事。李天馥善待下属,尤能举荐人才,如翰林李因笃、检讨秦松龄、参政赵进美等,皆李天馥为学士时荐以应博学鸿词科者。对单门寒畯则闻声相思,惟恐其不登用。
康熙十六年(1677年)八月,擢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康熙十七年(1678年),李天馥、项景襄举荐应撝谦参加博学鸿词科考试,应撝谦称病谢绝。
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月,充经筵讲官。九月,充武会试正考官。天馥若有所见,必直陈无隐,康熙多见从。
康熙十九年(1680年)四月,雨泽愆期,朝廷下旨,令李天馥携大学士明珠等人,协同三法司,对已结重案详加审理,有可疑之处的,均予以从轻论罪。
历官四部
康熙二十年(1681年)二月,升户部左侍郎。刚履任,有人欲行贿,天馥斥之曰:“吾一日在部,汝曹无望兹事之行也!”众人皆动色,缩手相戒。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二月,充会试副考官。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九月,转吏部左侍郎。李天馥在吏部的五年间,刚正不阿,一无所私,尤以扬清激浊为己任,受到康熙的器重。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充《政治典训》副总裁。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二月,擢工部尚书。三月,康熙召河道总督靳辅、直隶巡抚于成龙入京面奏治理黄河之事宜。靳辅建议在高家堰处修筑重堤,截水使出清口,不让水归下河;于成龙则主张修治下河,疏浚海口。二人各执己见,李天馥奉命会同九卿详议。随后,李天馥奏曰:“臣等遵旨问靳辅、于成龙,皆坚执前说,与昨日所奏无异。臣等公同酌议,下河当开,重堤宜停止修筑。”康熙从之。同年五月,调任刑部尚书。他循奉故典,以静而治,见囚犯多在狱中因饥寒而死,于是购置木材、建房所,按罪之轻重以居之。执法秉持公正严明的原则,故而救下了不少原先已判死刑的囚犯。例如知县李方广判当死,然李天馥言:“其人素有才名”,故得以减轻刑罚,不久被赦免;有个杀人者,众官均持偿命之说,李天馥言:“这是仇家先折断他父亲的脚,为父报仇,可宽恕”,遂得减等。有一大案下到刑部,议者都说应判死刑,李天馥察其冤,独议曰不当死,康熙最终听从了他的建议。十二月,转兵部尚书。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五月,吏部行取知县以科道用,命大臣各举所知。李天馥即举荐三河县知县彭鹏、灵寿县知县陆陇其居官有声。康熙允从,谕曰:“陆陇其、彭鹏服官廉介,朕所素知,准行取。”
康熙三十年(1691年)六月,转吏部尚书。抵任后,逐吏之尤黠者,以候选者充之。吏部“复为之一清”。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十月,授武英殿大学士。康熙谕曰:“机务重任,必不可用喜事之人。朕观李天馥老成清慎,学行俱佳,朕知其决不生事。”
返乡服丧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六月,李天馥的生母瞿太夫人在京去世,康熙谕曰:“李天馥入阁未久,倚毗方殷,未及展施,遽尔回籍,深轸朕怀”,命内阁学士戴通赐御书“贞松堂”三字,上方有玺曰“康熙御笔之宝”;又赐李天馥御书一卷,曰:“儒者当学探本原,行迪醇茂,循序进德,守己冲虚。一言一动,罔有不谨;嘉谟嘉猷,必以入告。斯广誉翕闻而为周行之士也。”共四十七字,末书“癸酉仿松雪道人笔意”。卷首玺亦用“康熙御笔之宝”。李天馥离京之次日,康熙对诸大臣说:“李天馥侍朕三十余年,未尝有过。三年易过,此官不必补人”。李天馥护送母亲灵柩,乘舟返回故乡。船经巢湖时,正值冬月,水涸,及舟至,水骤涌数尺,舟过即落如故。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李天馥将除服之时,康熙即召之以原官入阁办事。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六月,在清廷平定噶尔丹后,李天馥充《平定朔漠方略》总裁。
鞠躬尽瘁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七月,李天馥病,当时康熙正巡幸塞外,责侍臣奏报太晚,立即派遣内阁学士特默德和三名太医官前往李天馥住处探视,赐禁方上药。康熙回銮后,每日朝罢,必问李天馥病情。十月十五日,李天馥病逝,终年六十五。康熙闻之震悼,谕曰:“李天馥简任机务,效力有年,勤慎素著,忽闻溘逝,朕心深为轸恻,着遣散秩大臣一员、侍卫十员往奠茶酒,应得恤典察例具奏。”不久依照规定赐予丧葬祭奠,谥“文定”。
喜闻秦蜀捷音同说岩赋。清代。李天馥。 鸟道艰难阻碧鸡,孤城一片陇云低。绿林初保黄花谷,赤帜遥连白马氐。空壁雄风频逐北,护军声价又安西。霓旌光启蚕丛路,从此长鲸詟水犀。
楼桑村怀古同说岩。清代。李天馥。 衰草寒烟望里孤,楼桑遗迹未全芜。帝乡耻属黄初历,王气犹延《赤伏符》。国士风流曾据蜀,宗臣鱼水失吞吴。啼鹃旧恨蚕丛远,此地惟闻叫野乌。
古意。清代。李天馥。 南望临广野,见此山与河。河水深以长,高山复峨峨。秋风木叶下,鸿雁当天过。物象殊清迥,凭吊忧思多。云树不可极,我心劳如何。
春日。清代。李天馥。 端居寡营尚,悠然澹心情。百年感逆旅,何为劳吾生,忽闻春风至,有酒急须倾。醉卧东窗下,阶前一鸟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