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213篇诗文)
玉兰。清代。李希圣。 长安二月三月交,玉兰试花初解苞。谁令喝道杀风景,并欲煎酥充夜庖。芜没暂当随澧芷,太平仍拟致淮茅。植根得所非难事,咫尺梧桐有凤巢。
送人往沈阳。清代。李希圣。 插柳边关当女墙,承平父老见耕桑。早通靺鞨求神鹘,曾向丁零案盗羊。始祸至今成孟浪,寻盟当日费周防。区区卧榻何劳问,已割昭陵作战场。
独居有感。清代。李希圣。 疾病兼旬但闭门,已成失计厌重论。江山事事皆陈迹,花鸟年年祗泪痕。弦上杜鹃新有托,笼中鹦鹉旧能言。巡檐欲草归田赋,误共寒梅说故园。
读汉书。清代。李希圣。 黄金自爱枕中篇,脚价何尝到九泉。谁遣淮王守都厕,一时鸡犬尽神仙。
广雅尚书招宝侍讲熙朱侍读福诜樊按察增祥于京卿式枚沈编修曾桐作重九于天宁寺塔射山房沈后至作此戏之。清代。李希圣。 九日云山发兴新,凭栏高处望长春。西风检点尊前客,不是当时落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