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白不应忘北湖,住持事繁无近书。
译文:与您分别时间还不久,经过的时间还不到十天。
注释:刘桢(170?—217),字公干,东平宁阳(今山东宁阳县)人,汉魏之际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为曹操掾属。其五言诗风格道劲,语言质朴,当时负有盛名,后人以他与曹植并举,称为“曹刘”。作品已散佚,明人辑有《刘公干集》。作者好友之一。子:你,对刘桢的尊称。无几:表示时间过去不久。所经:经过的时间。一旬:十天。
北湖头白更馋相,何日从之听木鱼。
译文:我的思念多么的深厚,这愁绪就像多年没见一般。
注释:一何:多么。笃:深厚,真诚。三春:多年。三,虚指多数。春,指年,古代常以季节名代表年。